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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阿......我不明白。
前幾天她問說,我到底有沒有喜歡的人,我只能說,我不知道。
那到底是孤獨想要有伴,還是真的喜歡?
當心情有了波動,會想到她,算不算喜歡。
當看到一件美好的事物,會想要分享給她,算不算喜歡。
當為了某件事,會為了她擔心,算不算喜歡。
當接到了電話時心情會有所改變,有正向也有負向,算不算喜歡。
當某些事錯失交臂,因為沒有一起去某件事或某些地方而扼腕,卻又裝做不在乎,算不算喜歡。
以上所有問題,都可以答是的,也可以答不是的。
所以我才困惑,妳懂嗎?
我有看過,也認識過很多,只是因為寂寞所以才相伴的情侶。
也有看過,很多是真的喜歡,因為精神靈魂的契合,而在一起的情侶。
曾經我也覺得,前者是我不齒的,後者是我嚮往的,但在這一兩年,我的想法有了一些改變。
縱然不是因為互相喜歡而在一起的情侶又如何?他們也有互相珍惜、尊重,一起走過苦難和歡樂,關心和相伴。
縱然是因為喜歡而在一起的情侶又如何?後來因為欺騙、不能彼此配合、生活和價值觀不同而分開的也不在少數。
我在想,出發點縱然重要,但是更要重視的還是其中的耕耘嗎?
不過,我......還是需要一些自己的心情的確認,來使我推動自己吧。
或者我需要一些預兆或暗示之類的東西......,上帝救救我~。
我審視自己,而不得所以然。
然後我開始懷疑,為什麼我要審視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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