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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很久以前,就有寫的習慣,隨手寫,隨手記,把自己記下來。

現在,除了筆,還有鍵盤,我喜歡文字。

常常花很多時間在無名上,連正事都耽誤了,後來再來趕趕趕,可是就好像上癮了似的。

明明沒有自己的電腦,也沒有網路,但是抓準機會就想要上無名。

抓住字裡行間。

我可以寫自己想寫的,這也是一種自由,和一種休息。

這一陣子,無名人數跳的很快,印象中還有一天跳了三十多人。

我很在意有來看我無名的人,怎麼算都沒辦法算到那麼多。

或許真的有三十人來看?不然就是有其中幾個朋友特別關心我,一天來看個三四回。

不論是哪一種,我想裡面都有對我的關心和注意,雖然我還是不太能確定哪些人是用哪種心情來看我的網誌,看我的心情。

或許是看熱鬧,或許當成看八掛,曾經也有朋友告訴我,我的網誌被別人當笑話看。

我不介意。

沒有關係的,因為我還是知道有人在關心我,我覺得很好,一千萬人中只要有一人關心我,就足夠我開心,就足夠我繼續寫。

之前有個女孩說,我幹嘛要這樣呢?被當成小丑來看,我說,我不怕被當成小丑看,我也不用去在意那些不重視我的人的看法,至於重視我的人,我願意為他們做任何付出。

就是這樣而已。

不想浪費任何心力在跟我無關、跟我不重視的人事物上,我不想打扮,我不想注重言語,最基本的禮節我不會輕易捨棄,可是要我為了那些做更多,抱歉,沒有的事。

於是我像個小丑一樣寫寫寫,做做做,但是我很樂意去做。

如果可以讓大家笑,我就會很樂意的去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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