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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睡到自然醒醒來,也不用看鬧鐘,因為今天沒有計劃。

先漱個口,洗個臉,不用照鏡子,因為不用出門(雖然就算出門我也很少會打理),回頭把昨天喝的酒的空瓶包到垃圾袋。

打開冰箱,隨便挑幾個材料,讓他們到電鍋或電磁爐上熟稔一番,來玩個大團康吧,不用量杯量米,隨手倒,嗯.......差不多了,計算什麼呢?

美食不用是美食,輕鬆就好,可以享用就是美食,打開電腦螢幕,隨便點個replay來看,配早餐吃,水剛好是雜燴飯,水多了是鹹粥,都可,享受的是味道------我討厭要求精細,那不是重點。

一頓飯吃完,經常也差不多一場replay看完,這時候就要選擇了,整理一下剛剛的餐具,或又把房間弄亂---直接打開遊戲試試剛剛看到的東西,把鍋子丟在旁邊。

又或者,提早半小時或一小時出門,用很慢的速度走路,還不走直線,左右搖擺著,看一下這邊,看一下那邊,雲和我一樣悠閒,樹在打磕睡。

陽光照在地面和我的破褲子上,映出葉子的形狀,我享受著---風或者二手煙之類的,whatever,那不是重點。

迎面來的,好幾個人,我帶著邋遢的身形---沒有整理的頭髮,舊舊的衣服,破掉的褲子,夾腳拖。

嘖嘖嘖,我可是個井底之蛙呢,我覺得我有世界上最好的打扮,可不是嗎?你看看------那邊那位同學件褲子,上面掛了一條鍊子,看那縫線,精美!沒有多的口袋,邊整整齊齊,是條好褲子,再看看那邊那位---的帽子,上邊還有毛皮,那樣式不常看到,真是有特色,和他的打扮真是合極了!诶~,是個正妹,嘖嘖嘖,這頭髮,真是太有造型了,這邊繞,盤上去,一個髮髻穿過,又垂下髮尾,真想要叫人認識。

真是不舒服阿,列一列之後,我還是比較喜歡破褲子。

好在呼,這些達人,我都不重視,好在呼,現在我的朋友們,對於我的在乎,甚於在乎我的外表之上。

邋遢是不好的---但我不想花錢和時間,在讓我不舒服。

扯了遠,我做一個流浪漢的打扮---再慢慢走著。

我在乎風,風不會停留,我也是,但我和風總是分頭走,回頭再來會合。

我在乎草,草不會走動,我不是,但我走到哪裡,總是會看到這些老朋友。

赤著腳,我最愛,我厭惡我的皮膚無法接觸世界上的任何東西,把肢體一直包在某樣東西裡面,不論怎麼想,都不會是正常的,然我們習以為常(而且不論是肢體或肢體以外的東西)。

把看得到的東西變成看不到了,這就是人嗎?身體,語言,心,和行為。

追求著---真的讓我舒服的東西和事物---,那些會包覆我的,那不是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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