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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夜遊就不太小了XD。

禮拜四感覺也是頗累,早早十一點先睡了,半夜兩點混血說想要煮個東西,我很開心的說好阿~,我房這裡很久沒有為其他人開伙了。

不過混血來,主要還是混血煮,我趕快收拾一下鍋晚瓢盆,這幾天又鬆懈了。



也聊了一些,但是覺得......似乎還是有些事,還沒點到。



禮拜五,其實沒有睡多少時間,晚上去內湖接了個CASE,一千塊入手。

出來卻已經十二點多,經過士林,興致一來,索性又自己一個人,上了陽明山。



雖然是夏夜,但大屯山上還是頗涼呢,今晚--視線非常良好,非常漂亮,但也是我去過風最大的一次了。

在風中,又想了很多事,敲了個簡訊,發了個呆,做了個夢。



平常會走巴拉卡回淡水,但是因為我的車燈太弱了,走巴拉卡沒路燈實在很危險,索性走了陽金,準備也跑一趟北海岸。

今夜,自己一個人騎,油門摧緊,左壓右壓,雖然是菜籃老車,倒也過癮。

經過十八王公廟,也買了串粽子,應個景嘛......雖然端午已經過了三天。



一路就帶著粽子狂飆回淡水,闖紅燈與超速無數。

「(一)闖紅燈的處罰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如下:
 汽車駕駛人,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,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。
 於指定應到案日期內到案者,機車罰款一八○○元、小型車罰款二七○○元、大型車三六○○元,逾期每十五天加重一級為:機車自二七○○、三六○○至四五○○元,小型車自三六○○、四五○○至五四○○元、大型車自四二○○、四八○○至五四○○元。」

所以今晚大概賺了兩三萬塊吧,誰說經濟不景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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